二十五、病历书写制度
病历应按卫生部中医司印发《中医病历书写格式与要求》和补充规定用钢笔书写。尽量运用中医术语,要求语言通顺、文字精炼、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1、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每次诊病要填写日期,急诊者应详细注明就诊时间。(2)请会诊时,应将会诊的目的写在病历上。(3)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名。
2、住院病历书写要求
(1)住院病历由住院医师书写,如由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需经住院医师审查修改并签字。主治医师一般应于两天内进行审查。用红笔修改并签字。(2)住院病历要在入院24小时内完成,急诊者立即书写急诊记录,情况允许时随时完成病历。(3)出院小结,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4)第一次病理记录,要有四诊摘要内容,体现出理、法、方、药的系统性、完整性。(5)一般病员每天记录1次;危重和骤然恶化的病员应随时记录,慢性病员至少每周记录一次,每月写1次阶段小结。(6)病程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治疗效果、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选用或更换某种治法与处方的理由,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会诊意见、交接班记录等。(7)转科、转院,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签字,科主任批准。(8)出院记录、包括住院天数及起止日期、入院情况、诊疗经过、治疗结果、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及医嘱。(9)接受手术的病员的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等,均应详细填写。(10)凡有药物过敏史者,应在病历夹上的显著位置用红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
3、病历续页每页均应有病员姓名、住院号和续页号,日期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按“年、月、日”顺序填写。
二十六、查房制度
1、副科主任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每周查房不少于3次,主治医师每天查房1次,住院医师每日至少查房2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随时观察病员的神色形态及生命体征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示上级医师。
3、医护人员要做好查房前的准备工作。查房时逐级严格要求。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及所用过的药物,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作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作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1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辩证施护质量,研究解决疑难护理问题,结合实际进行中医护理教学。
5、查房内容
(1)科主任查房:要求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危重病员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审查医嘱、病历及辩证施治情况,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分型不清、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用药及综合疗法针灸、按摩、气功等)后的病情变化,辅助检查材料,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了解病员的饮食爱好与疾病的关系,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起居等方面的意见。对上级医师的指示要认真执行,有疑难问题及病情突然恶化者,随时向科主任报告。
二十七、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手术中或抢救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员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1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处理,对特殊情况,可临时对症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报告。
二十八、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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