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猩嗜酒(原文、译文、赏析)
猩猩嗜酒
原文
猩猩,兽之好酒者也。大麓①之人设以醴尊②。陈之饮器,小大具列焉。织草为履③,勾连相属④也,而置之道旁。猩猩见,则知其诱之也,又知设者之姓名与其父母祖先,一一数而骂之。已而⑤谓其朋曰:“盍⑥少尝之?慎无⑦多饮矣!”相与⑧取小器饮,骂而去之。已而取差⑨大者饮,又骂而去之。如是者四,不胜其唇吻⑩之甘也,遂大爵(11)而忘其醉。醉则群睨嘻笑,取草履着之。麓人追之,相蹈藉(12)而就絷(13),无一得免焉。其后来者亦然。
夫猩猩智矣,恶其为诱也,而卒(14)不免于死,贪为之也。(刘元卿《贤奕编·警喻》)
注:①麓:山脚下。②醴尊:醴,甜酒。尊同“樽”,酒杯。③履:鞋。④属:zhǔ,连接。⑤已而:随后。⑥盍:何不。⑦无:通:“毋”,不,不要。⑧相与:一齐,共同。⑨差:chā,稍微,比较。⑩唇吻:指嘴。€(11)爵:古代的一种酒杯。(12)蹈藉:践踏。(13)就挚:被拘囚。絷zhí,拴,捆。(14)卒:终于,最终。
译文:
猩猩是一种喜欢喝酒的野兽。山脚下的人摆下装满甜酒的酒壶,旁边放着大大小小的酒杯。同时还编了许多草鞋,把它们勾连编缀起来,放在道路旁边。猩猩一看,就知道这都是引诱自己上当的,它们还知道设这些圈套的人的姓名和他们的父母祖先,便一一指名骂起来。可是骂完以后,有的猩猩就对同伴说:“为什么不去稍微尝它一点呢?不过要小心,千万不要多喝了!”于是就一同拿起小杯来喝。喝完了,还一边骂着一边把酒杯扔掉。可是过了一会儿,又拿起比较大的酒杯来喝。喝完了,又骂着把酒杯扔掉。这样重复多次,喝得嘴唇边甜蜜蜜的,再也克制不住了,就干脆拿起最大的酒杯大喝起来,根本忘了会喝醉的事。喝醉以后,便在一起挤眉弄眼地嬉笑,还把草鞋拿来穿上。这时候山脚下的人就出来追捕它们,结果互相践踏,乱作一团,一个个都被捉住。以后来的猩猩也是同样的下场。
猩猩可算是很聪明了,知道憎恨人家的引诱,可是最终还免不了一死,这是贪心造成的啊。
赏析
动物中的猩猩好酒,猎人便在山下路边摆上美酒,以此为诱饵捕猩猩。下山的猩猩见到酒,便破口大骂猎人不仁,但终究抵挡不住酒的诱惑。领头的猩猩向它的伙伴提议:少尝一点,谨慎一点,别喝多了。众猩猩早已按捺不住,先是小杯,后又端起大碗,边喝边骂猎人,越喝越馋,最后忘记了警惕、防范,一个个喝得酩酊大醉。猎人见他们一个个地醉倒了,便上前把它们捆绑起来,“无一得免焉,其后来者亦然。” 猩猩聪明、强悍,在一般情况下猎人是很难捉到它们的,可这里的猩猩明明知道酒是诱其就范,却还要朝里面跳,《醒世恒言》一书称此现象为“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
利诱面前“识得破”,缘何又“忍不过”呢?无它,贪心使然也。先哲有言:“祸莫大于贪。”贪则智昏,不计后果;贪则心狂,胆大妄为;贪则难分祸福。
作者简介
刘元卿(1544—1609),字调甫,号旋宇,一号泸潇,江西萍乡人,明代著名教育家。他从小发奋读书,隆庆四年(1570年)在江西乡试中夺魁,后来在他人的推荐下,带着向朝廷的上书和文卷参加会试,但因“五策伤时,忏张居正”,未获取录,还险遭杀身之祸。隆庆六年(1572年)他创立复礼书院。万历二年(1574年)再次参加考试,又没有被取录,于是绝意功名,回到家乡,研究理学,收徒讲学。
万历七年(1579年)神宗诏毁书院,全国大多数书院被迫停办,而刘元卿把复礼书院改名为“五谷神祠”,仍聚众讲学如故。后来学禁解除,复礼书院又恢复原名,此后名声更大,“道日益隆,誉日益广”。复礼书院有严密的学规,且教育质量好,以致湖南、湖北等省的有志之士都不远千里来此求学,海内学者对刘元卿的学识非常钦佩,誉他为“泰山北斗”。刘元卿还创办了识仁、中道、一德等书院,至此,他与当时省内名流吴康斋、邓潜谷、章本清齐名,被人们称为“江右四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