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工具与人文到底是怎样一个关系呢?实际这个问题是一个不用解答的问题。在新课标制定时已解释清楚,更或说老一辈语文教育家们在确立语文学科性质时已经表明了态度。课标中对语文课程的性质与地位概括的很简洁,很清楚,那就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决定了它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实质上课标的隐含信息也很易见,那就是人文性是在工具性基础上的自然延伸。人文性不是外加的,也不是独立于工具性之外的,更不是取代工具性所追求的目标。再说叶老对工具性的解读中,也突出强调语文不仅是工具,而且还是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中包含有人生观、道德观在内。另外,语文作为一种交流交际的工具是离不开人的思想和感情的,1934年他就提出“国文这一科,比较动物、植物、物理、化学那些科目,性质含混得多。有些人认为国文这一科并没有什么内容,只是阅读和写作的训练而已。但是有些人却以为国文科简直无所不包,大至养成民族精神,小至写一个借东西的便条,都得由国文科负责。在这两个极端之间,还有种种的看法,各不相同的认识。可见叶老早已认识到语文学科的复杂性,自然不会简单的将语文学科性质定为纯粹的工具。
再说,语文教学中的“知识”、“技能”,是和在训练这些“技能”、获得这些“知识”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思想”、“态度”、“人文”、“情感”紧密相关的,也就是说,在语文教学中,在语文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中,都不存在单纯的“工具性”,也不存在单纯的“人文性”;任何一次“技能”的训练,任何一种“知识”的获得,任何一个教学环节的具体实施,都“沾染着特定价值观的色泽、黏附着特定的价值观。”
因此,我们的语文教师和语文教学不要总是纠缠在语文的学科命名、学科性质的争执中,徘徊在工具性与人文性的单体研究中,要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在语文教学中实现统一,不能把语文当作纯工具,语文教学必须将人文精神与思想教育和谐地渗透到教学过程中。如叶老当初号召的那样,所有学生要善于使用语文这个工具,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