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多选题第79题只有一个答案当选。其题目如下:
甲乙两国由于边界纠纷引发武装冲突,进而彼此宣布对方为敌国。目前乙国军队已突入甲国境内,占领了甲国边境的桑诺地区。根据与武装冲突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国际法?
A.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家财产,包括属于乙国驻甲国使馆的财产,不可予以没收
B.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
C.乙国对桑诺地区的甲国公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
D.乙国强令位于其境内的甲国公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敌侨登记
该题解析: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国家财产,除属于使馆的财产档案等外,可予没收。故A项做法违背国际法,不选。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人民的私产可予以限制,如禁止转移、冻结或征用,但不得没收。故B项做法违背国际法。对占领区内的敌国人民之私产不应以任何方式干涉或没收,但对可供军事需要的财产可征用。故C项做法违背国际法。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公民可实行各种限制,如进行集中等级、强制集中居住等。故D项做法冰未违背国际法。所以,该题虽为多选题,但只有D项一个正确选项。
除了这两题之外,第81题的BC两个选项的表述也存在不严谨的问题,这里不再赘述。目前,只是公布了参考答案,司法部官方的解析尚未公布,对上述三题我们应重点关注。
(二)不规范。众所周之,三国法在第一卷题目的编排顺序先是国际公法题目,接下来国际私法题目,然后是国际经济法题目。今年试卷中三国法单选的最后一题,第46题,考查的是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法律问题,无论在教材和大纲上它都是国际私法中的内容,可是该题目却并未与国际私法的题目放在一起,而是放在国际经济法的题目之中。出题者这样安排,实在有些不规范,令人费解。
最后,藉此机会,为广大考生献上良好的祝愿,希望各位可在奥运成功举办,“神七”成功问天的不平凡的20xx,取得司法考试的成功!同时,也希望今后的司法考试三国法命题可以更趋合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