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答案:D
解析:D项应为: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内,任何争端方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10.答案:A
解析:战争险属于特殊附加险,进口关税险和舱面险属于特别附加险,都不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只有提货不着险才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11.答案:B
解析:“实质损害”一般在反倾销、反补贴中使用,而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在保障措施中使用,要满足这两个要求,条件比较高。而针对中国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不要求实质损害,只要有所谓“市场扰乱或者市场扰乱威胁”即可。
12.答案:A
解析:国际贷款协议中的约定事项主要包括消极担保条款、平等位次条款、财务约定条款、贷款用途条款、反对处置资产条款和保持主体同一条款等。
在消极担保条款中,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在还本付息前,不在其资产和收入上设定任何担保物权;在平等位次条款中,借款人保证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使无担保权益的贷款人和其他无担保权益的债权人在清偿时处于平等的位次。财务约定条款主要是借款人保证其财务状况良好。贷款用途条款是指借款人保证贷款用于合同规定的用途。
13.答案:C
解析:《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是在华盛顿通过;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是世界银行的一个下属独立机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享有管辖权的主观条件是:需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
14.答案:C
解析: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承保险种主要有:(1)货币汇兑险:可归因于东道国政府的任何措施,限制将其货币兑换成可自由使用货币或投保人可接受的另一种货币并汇出东道国境外,包括东道国政府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对该投保人提出的汇兑申请作出行动。(2)征收和类似措施险:可归因于东道国政府的任何立法上的作为或行政上的作为或不作为,具有剥夺投保人对其投资的所有权或控制权,或其应从该投资中得到大量收益的效果,但政府为管理其境内的经济活动而正常采取的普遍适用的非歧视性措施不在此列。(3)违约险:东道国政府不履行或违反与投保人(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合同,并且投保人无法求助于司法或仲裁机关对毁约或违约的索赔作出裁决;或该司法或仲裁机关未能在根据本机构条例订立的担保合同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裁决;或虽有这样的裁决但未能执行。(4)战争和内乱险:可归因于东道国境内任何地区军事行动或内乱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故这道题正确答案是C项。
15.答案:C
解析:根据《TRIPS协议》,计算机程序无论是原代码还是目标代码,应作为文学作品保护,在商标保护方面,各成员国可决定商标许可与转让的条件,但不允许商标的强制许可;在专利方面对任何动植物新品种可不授于专利;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面,协议规定司法当局有权命令一成员方停止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特别是应禁止那些对知识产权构成侵权行为的进口商品进入商业渠道,因此根据以上规定,答案为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6.答案:ABD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六条: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在第十二条的条件下,减损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依此可见,公约的使用不是强制性的。一方面,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而排除公约的适用。另一方面,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部分适用公约,或对公约的内容进行改变。但这项权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即如果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在加入公约时已提出保留的内容,当事人必须遵守,而不得排除或改变。
17.答案:BD
解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品质规格条款中的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买卖方式,指交易双方约定以样品作为交易的品质依据的买卖。而凭规格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方式,指交易双方约定以能反映商品品质的一些主要指标如重量、长短、大小、纯度、拉力等为交易的品质依据的买卖。本题中合同约定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而甲公司并未同意乙公司更改凭货物样品确定货物品质的要求,其声明“凭规格”,乙并未表示反对,因此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D正确。另外,该合同中约定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中国为离岸港,因此,B正确。
18.答案:BCD
解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80条规定了违反合同的免责的条件,不履行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不能控制的障碍;这种障碍是不履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这种障碍是当事人不能避免或不能预见的。同时也规定了,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如果对方在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此一障碍后一段合理时间仍未收到通知,则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对由于对方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因此,BCD正确。
19.答案:ACD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下列情况不适用公约:(1)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销售;(2)以拍卖的方式进行的销售;(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6)电力的销售。
20.答案:ABD
解析:参见《对外贸易法》第30条:知识产权权利人有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等行为之一,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21.答案:ABCD
解析:与以前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相比,TRIPS协议是一个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公约。其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第一次将最惠国待遇原则引入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领域,以往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一般只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2)要求成员对其明文规定的知识产权的7种客体提供更高水平的立法保护;(3)要求成员采取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执法措施;(4)要求成员的知识产权获权和维持程序必须公平合理;(5)将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争端纳入WTO争端解决机制,加强了协议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