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员述廉报告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冯忠泽
年度,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的监督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零违纪”活动的各项要求,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廉洁自律的规定,现将自己在活动以来来的廉洁自律情况向组织报告如下:
一、一年来,我和同事们一道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公正司法意识、司法为民意识,把自己的思路统一到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上来,并写出心得体会,把党风廉政建设在思想上打下牢固基础。
二、签订了廉政建设的承诺书,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深化廉政建设教育,把书记员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三、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1、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一言一行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按照党的规矩办事,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保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经常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优良作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务实重干,艰苦奋斗,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
“零违纪”活动开展以来,根据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虽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但自身在廉洁自律方面还存在廉洁从政意识不够强,工作懈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等现象。今后我要努力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