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资产管理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麦子基金
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自愿将合法资产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用于投资我国深圳、上海交易所的上市股票、基金及国债。现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金额:
投资资金由甲方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于20xx年 月 日投入至 证券营业部的以下投资经营帐户。该帐户内资金只作为甲方委托乙双方进行资产管理使用,结算及利润分配后归甲方所有。
户 名
资金帐号
上海股东帐户卡号
深圳股东帐户卡号
身份证号码
二、期限:
期限为12个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为避免甲、乙双方单方提取投资经营帐户上的资金或股票转托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证券营业部队对合作帐户网和本协议的最终清算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