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
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充分动员政策资源和社会资源,增强全社会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和损失,保障全县辖区内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公共安全的出租汽车行业紧急事件。
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三级:一般、较大、重大。
一般群体事件:在全县范围内,一次发生30人以上、50人以下出租汽车驾驶员或群众游行示威,影响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秩序,社会影响较大,如不控制有可能继续扩大的情况。
较大群体性事件:在全县范围内,一次发生50人以上、100人以下出租汽车驾驶员或群众游行示威,影响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秩序,社会影响很大,如不控制有可能继续恶化的情况。
重大群体性事件:在全县范围内,一次发生100人以上出租汽车驾驶员或群众游行示威,影响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秩序,社会影响重大,如不控制有可能对全县经济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
1.3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以事发地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域协调配合的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和首报问责制,明确责任人和指挥权限。
(二)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条块结合,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及其职责和权限,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和权限,依靠全社会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和科学决策体系。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培训,做好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四)综合调控的原则。针对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处置、平息事件。
(五)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制定、修订应急预案,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加强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使应对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4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保山市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可能发生的规模较大的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上访、罢运等事件,以及少数出租汽车经营者采取过激行为,制造严重不稳定事端等情况。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
腾冲县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建设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公安、交警、交通、财政、发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信访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由县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决定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决定现场处置指挥小组人员的组成和分工,授权指挥小组进行现场处置;决定其他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应急管理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组织起草修订《腾冲县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演练、应急处理、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
相关部门职责: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应急指挥部部署的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件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协助指挥部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理和恢复工作;信访部门负责群众上访问题的汇总和汇报等工作,并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提供的信息,借助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告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情况;其他部门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