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速学网教学教育考试频道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试题2017年司法考试冲刺国际法讲义» 正文

2017年司法考试冲刺国际法讲义

[04-19 21:54:50]   来源:http://www.suxue6.com  司法考试试题   阅读:8467

概要:75、2009年,原告日本人五味在日本国横滨地方法院以日本日中物产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宇佐邦夫为在中国投资设立大连日发海产食品有限公司,向五味借的15000万日元到期未还为由提起诉讼。2009年,该日本法院作出了原告胜诉的判决。2009年,原告五味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承认日本法院的判决、债权冻结命令及债权转让命令的法律效力,对大连发日海产食品有限公司中的被告的投资额给予执行的申请。我国法院承认日本法院的判决的效力的条件有哪些?( )A。不与我国正在进行的判决冲突 B。承认日本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C。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D。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76、依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条约的规定,外国法院向位于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时,不能采用下列哪种送达方式?( )A。外交途径送达 B。通过外交人员或领事向非派遣国国民送达C。司法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直接送达 D。依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77、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
2017年司法考试冲刺国际法讲义,标签:司法考试真题,司法考试教材,http://www.suxue6.com

  75、2009年,原告日本人五味在日本国横滨地方法院以日本日中物产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宇佐邦夫为在中国投资设立大连日发海产食品有限公司,向五味借的15000万日元到期未还为由提起诉讼。2009年,该日本法院作出了原告胜诉的判决。2009年,原告五味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承认日本法院的判决、债权冻结命令及债权转让命令的法律效力,对大连发日海产食品有限公司中的被告的投资额给予执行的申请。我国法院承认日本法院的判决的效力的条件有哪些?(     )

  A。不与我国正在进行的判决冲突       B。承认日本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C。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D。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

  76、依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条约的规定,外国法院向位于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时,不能采用下列哪种送达方式?(     )

  A。外交途径送达                     B。通过外交人员或领事向非派遣国国民送达

  C。司法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直接送达   D。依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

  77、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东陵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何者为错误?(   )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东陵公司送达

  D。东陵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78、一德国人在中国法院涉诉,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该德国人可以亲自参与诉讼,不委托他人

  B。该德国人可以委托德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C。该德国人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D。该德国人若委托他人代为进行,其委托书从境外寄交的,必须经过当地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79、国际法的强制力是通过以下哪一方式实现和保障的?(     )

  A。国际刑警组织系统                     B。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维和部队

  C。各国依国际法采取的单独或集体的行动   D。各国国内的司法系统的整体

  80、亚金索地区是位于甲乙两国之间的一条山谷。18世纪甲国公主出嫁乙国王子时,该山谷由甲国通过条约自愿割让给乙国。乙国将其纳入本国版图一直统治至今。2001年,乙国发生内乱,武装控制该山谷并宣布脱离乙国建立“亚金索国”。该主张遭到乙国政府的强烈反对,但得到甲国政府的支持和承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国际法中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要求乙国政府在解决“亚金索国”问题时必须采取非武力的方式

  B。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原则为“亚金索国”的建立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根据

  C。上述18世纪对该地区的割让行为在国际法上是有效的,该地区的领土主权目前应属于乙国

  D。甲国的承认,使得“亚金索国”满足了国际法上构成国家的各项要件

  93、甲国首都东区有乙国驻该国使馆。由于历史原因,甲乙两国存在民族矛盾。有一甲国公民因对乙国有所不满,打砸在甲国的乙国某店铺。有数十名甲国公民聚集乙国使馆门前,焚烧乙国国旗,呼喊反对乙国口号。混乱中有三名甲国人将燃烧瓶扔进使馆,致使使馆大火。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判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如甲国政府纵容甲国公民打砸乙国店铺的行为,应该承担乙国店铺的损失

  B。对于甲国公民聚众扰乱使馆安宁的行为,甲国政府应该承担责任

  C。由于情况紧急,甲国消防警察应迅速进入使馆灭火

  D。乙国可行使外交保护权,代表店主向肇事者追偿

  94、甲作为Y国派驻X国的使馆馆长,于2009年5月,进入X国,在其还没有将国书递交X国外交部之前,即在X国枪杀了一X国国民;乙作为Z国派驻X国的随员,曾参与反对X国政府的示威游行,2001年7月,X国宣布乙为不受欢迎的人,并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离境,在期限内乙准备离境的时候,其强奸了一名X国妇女。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请判断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因为没有递交国书,故不能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X国可以对其进行审判

  B.X国可以宣布甲为“不受欢迎的人”,而不向Y国作任何解释

  C。乙作为最低一等的外交人员,不享强奸的刑事豁免权

  D。乙尚未离开接受国境内,故其仍然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95、杰弗森是德国驻俄罗斯的外交官,伊莉莎是其妻子,汤姆是其儿子(12岁),两人随杰弗森住在俄罗斯,在杰弗森任职期间,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如果伊莉莎和汤姆是非俄罗斯人,则享有与杰弗森同样的外交特权和豁免

  B。汤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而伊莉莎则不享有

  C。即使伊莉莎和汤姆是俄罗斯人,则享有与杰弗森同样的外交特权和豁免

  D。伊莉莎和汤姆不能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96、甲、乙、丙、丁四国共同缔结一项贸易条约,甲国对条约第24条提出了保留,更改了24条下的一些规定,乙、丙、丁三国并未提出保留。乙、丙两国表示接受甲国提出的保留,丁国表示反对,但并未表示反对该条约在甲丁两国间生效。请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判断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Tag:司法考试试题司法考试真题,司法考试教材考试频道 - 资格考试 - 司法考试试题

Copyright 速学网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