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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律硕士备考典型例题解析

[04-19 21:55:37]   来源:http://www.suxue6.com  法律硕士   阅读:8434

概要:1.罗马法复兴时期出现的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法学流派是()  a.罗马法学派  b.社会法学派  c.注释法学派  d.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  [答案)c  [考点]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 [解析]西方法学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产生了法学派别。到中世纪的西欧,在思想领域中,基督教神学占统治地位,法学成为神学的一个分支。在12—16世纪出现了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以后到19世纪、20世纪,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等才出现。 2.现代社会不仅需要法律这种社会规范,而且还需要道德、习俗等其他社会规范。这表明()。  a.法律的起源与道德有关  b.有些法律规范是从社会习俗演化而来的  c.法律规范和其他社会规范的表现形式不同  d.法律不是惟一的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 [答案)d  [考点]法律作用的局限性  [解析]法律作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它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尽管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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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马法复兴时期出现的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法学流派是()
 a.罗马法学派
 b.社会法学派
 c.注释法学派
 d.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
 [答案)c
 [考点]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解析]西方法学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产生了法学派别。到中世纪的西欧,在思想领域中,基督教神学占统治地位,法学成为神学的一个分支。在12—16世纪出现了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以后到19世纪、20世纪,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等才出现。

2.现代社会不仅需要法律这种社会规范,而且还需要道德、习俗等其他社会规范。这表明()。
 a.法律的起源与道德有关
 b.有些法律规范是从社会习俗演化而来的
 c.法律规范和其他社会规范的表现形式不同
 d.法律不是惟一的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 [答案)d
 [考点]法律作用的局限性
[解析]法律作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它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尽管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在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时,除运用法律调整外,还应有道德、习俗、政策、纪律、规章等调整。在需要综合治理的场合,法律有时甚至不是首选的手段。

3.维护和保障立法活动合法性的法的制定原则是()。
 a.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
 b.**性原则
 c.科学性原则
 d.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原则
 [答案)a
 [考点)法律制定的原则
[解析]法律制定的原则包括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科学性原则、**性原则等。其中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是维护和保障立法活动合法性的法的制定原则。因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对:立法活动一般都有规定,立法活动合法性首先是指符合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即要具备合宪性,包括立法主体的合宪性、内容的合宪性、程序的合宪性。法制统一原则是合宪性原则的继续,它要求立法机关所创设的法律应内部和谐统一,做到整个法律体系内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相衔接且相互一致、相互协调。

4.甲的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丧生,甲依法继承了其父的遗产。引起遗产继承这一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
 a.车祸
 b.甲的父亲死亡
 c.甲与其父之间存在合法的父子关系
 d.甲未声明放弃继承权
 [答案)b
 [考点]法律事实
[解析]甲的父亲死亡是引起遗产继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车祸则是引起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5.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关系是产生法律规范的前提
 b.法律关系是一切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 c.法律关系只能是人与人之间合法的社会关系
 d.法律关系就是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
[答案)c
 [考点]法律关系
[解析]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因而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而不是相反。故a表述错误。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一切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都是法律关系,如没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内容的朋友关系等就不是法律关系。b表述错误。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符合法律规范)关系,具有合法性。故c表述正确。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所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庞大的社会关系体系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所调整的,有些是不属于法律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即使那些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不能完全视为法律关系。如民事关系(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也只有经过民法的调整(即立法、执法和守法的运行机制)之后,才具有了法律上的意义,成为一类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故d表述错误。

 6.在我国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司法原则时()。
 a.可以不再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 b.仍然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 c.有时也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 d.由司法机关决定是否受党的政策指导
 [答案]b
 [考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 [解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的司法原则之一。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在审理案件中,法律是最高的标准,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对司法提出的必然要求。但是,这并不是说,贯彻这一司法原则可以不再以党的政策为指导。在我国,党的政策与法律在本质上的一致性以及在表现形式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二者的相互关系。第一,党的政策是法律的核心内容,是法律的灵魂,是法律的精髓。党所提出的主张和措施从根本上说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党通过政策的法律化来实现自己的政治领导。第二,法律是党通过国家政权贯彻党的政策的基本手段。党的政策被制定为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能够获得有力的实施保障。第三,贯彻党的政策能够促进法律更好地得到实施,树立法治的权威。比如,在刑事执法中,只有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指导,才能突出打击重点,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政策的指导作用甚至还在立法中获得·了确认。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7.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划分标准是 ()。
 a.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 b.是否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 c.是否由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 d.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
 [答案)d
 [考点)法律事实的种类划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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