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基础不断夯实。一是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为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条件、预防各类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1—11月,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检查企业23596家(次),发现各类隐患29079条,已整改28585条,整改率达到98.3%;共发现重大隐患20条,已全部落实整改并销号。取缔非法建设单位498个,取缔非法生产企业247家,取缔非法经营单位153家。通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行动,消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我市全年特别是奥运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安全宣传教育效果显现。1-11月份,我局制作“安监动态”电视栏目18期,在电视台播放140多次;“安监动态”报刊栏目每周在《增城日报》刊登,共计刊登38期;投入近30万元印制了挂图和横幅等5万多份宣传资料发给企业;在安全生产月、XX奥运会及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局领导分赴各镇(街)巡回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共计36场;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场。同时,在互联网上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并在网站在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供广大人民群众群众查阅。共举办了13期安全主任培训班,共完成安全主任培训1257名;举办了32期安全主任再培训班,完成安全主任再培训2693名;举办了13期厂长经理安全培训班,完成厂长经理培训1164人;完成厂长经理再培训1117人。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安全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有效提升了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监管监察手段不断完善。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审批。同时,认真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对未进行“三同时”审查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未进行竣工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二是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和关闭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了整改,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形势的好转。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扩大监管执法覆盖面,提高监管执法频率,重点行业监督监察覆盖面在90%左右,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90%以上,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强,严厉打击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实行动态监控。五是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维护了法律权威。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为推进增城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还不强。一是政府层面,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少数地方仍然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现象,抓安全生产往往停留在会议室、文件中、口号上,强调得多,落实得少;二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有的也存在重视不够的问题,责任意识不强,安全工作不能与主要业务工作同时考虑、同时部署;三是企业层面,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比较突出,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因地位、条件、机制、经费等限制,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四是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许多生产安全事故都是因为从业人员的“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五是民众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差。全社会安全法制观念不强,大多数民众不懂安全常识,自我防范能力较差。
(二)安全基础工作依然薄弱,事故隐患还大量存在。企业安全投入太少,管理水平落后,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足,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差,安全保障能力偏低。虽然排查治理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存在事故隐患常查常有现象,一些重大隐患的治理还不到位。
(三)安全监管的手段和方式还不适应。现行监管体制还没完全理顺,在一些领域存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等问题;安全监管中抓一般性检查多,综合治理少,抓法制治本、科技治本、政策治本、基础治本等治本之策的力度不够;偏重事故查处,全方位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够,特别是如何用事故教训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差距;传统监管方法多,运用安全管理新知识、利用科技手段监管不够,安全科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将安全科技转化为安全保障能力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