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营造优越的生活环境。要千方百计帮助人才解决实际困难,妥善处理诸如住房、两地分居、生活困难、医疗保健等实际问题。要不断改善生活设施和出行条件,加强法制、信誉、人文环境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各级人
www.suxue6.com 才营造一个居住舒心、出行放心、工作顺心的人居环境。针对一些人才工资收入不高、家庭负担较重等实际困难,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满腔热情一给予关心,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努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妥善解决各类优秀人才在科研经费、户籍、住房、医疗、社会保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问题,让他们安心创业。(四)完善鼓励政策,放手引进急需的人才智力
1.完善引进人才智力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国内外人才通过调动、兼职、讲学、咨询、科研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各种方式来我市工作或提供服务。各级各部门要为用人单位引进急需人才智力做好服务工作,并依法保护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对引进的人才实行来去自由政策。
2.对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重点建设项目所急需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用人单位可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建立引进急需高级人才的津贴补助制度。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要优先解决引进的急需高级人才的住房、科研经费以及科研成果转化等问题,帮助落实其配偶和子女的就业、保险、就学问题。各级政府出资兴建或购置的人才公寓,优惠提供给引进的急需高级人才使用。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点,加强引进市外智力工作,扩大引智规模,提高引智效益。
3.开辟引进人才的“绿色通道”。对自愿来我市工作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全部放开接纳。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实行“先落户、后找工作”,由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帮助他们通过市场双向选择就业。全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国有单位)接收的各类大专以上毕业生或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的接收函,直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及行政、工资关系接转等手续,配偶、未婚子女随调随迁,免收城市增容等费用,对暂不迁入户口的引进人才,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发给“特聘工作证”,公安部门据此办理“暂住证”,免收管理费,本人和配偶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子女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