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开展系列创安活动,搞好学校的治安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易发案部位的工业物资和易燃易爆
不错的 、危险品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防范措施落实,发现隐患限期整改,否则给予经济处罚。
(4)加强单位内部治安管理,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力争消灭一般案件和政治案件,确保无职工犯罪。
(5)对职工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用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职工业余生活阵地,“黑、邪、黄、赌、毒”等问题得到控制。
(6)建立有效的人口管理制度,暂住流动人口管理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对刑释解教人员、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和后进青少年的帮教组织健全、措施落实。
(7)认真落实重特大案件查纠制度和国家集体财产被盗责任赔偿制度。
(8)强化消防管理,在消防安全管理上,杜绝隐患,各负其责,确保安全无事故。
(9)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依法调解和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10)加强文明环境创建工作,杜绝乱搭乱建、自行车、机动车乱停乱放,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入矿严格执行胸卡制度,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2、考核办法。按附表二的内容执行。
3、奖罚:年终由综治委组织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单位奖500元;得分在80分(含)~90分的不奖不罚;得分在80分以下的罚500元。
4、对在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有功人员,矿将另行给予表彰和嘉奖。
5、对工作不负责任,治安混乱,导致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等各类案件的发生,除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外,还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严重失职造成刑事案件或重大治
安灾害事故者,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从严处理。
20xx年,我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建“社会治安安全单位”工作任务繁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联系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人保班,班保
区,基层单位保矿,从而将整个矿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推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