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履行完毕即失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最后形成的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重庆**展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