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把促进发展作为活动的永恒主题。开展“建‘四好’班子、比创业成就”活动,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进行。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尤其要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始终围绕全县大局和发展目标,围绕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问题,把开展活动与推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注重在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在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努力打造出一流的班子,创造一流的业绩。
(三)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活动的基本保证。要着力健全制度、规范程序,通过制度建设的整体跟进,形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从根本上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与活力,积极探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党委各项议事和决策程序、集休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公开接访制度;要建立健全教育、管理、监督并重的制度体系,加大从思想上筑牢堤防,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建立健全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纪律约束、监督制约的有关制度,努力在构建长效机制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四)要把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推进活动的有效方式。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典型、培植典型、宣传典型,运用典型指导工作,以点带面,推进创建活动。要加强信息交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舆论阵地宣传、推广经验,努力加强自身建。要从实际出发,不断丰富活动内容,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力戒形式主义、以扎扎实实的作风,认认真真的工作,促进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五)要把严格考核做为推进工作的主要措施。县委将创建活动纳入目标考评体系,把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度考察、考评工作相结合,不定期对各班子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考核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工作绩效在年度目标考评中位居优秀档次;民主测评中班子成员称职以上票均在90%以上,其中优秀票在70%以上;通过有效形式调查民意,群众对班子“四好”的满意率在90%以上;创业成就突出,发展后劲增强;活动扎实,基础资料齐全。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班子当年不得参与评选:未完成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的;领导班子成员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工作经有关部门验收不合格的。
五、组织领导
“建‘四好’班子、比创业成就”活动是县委对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建设提出的整体要求。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县委成立“创‘四好’班子、比创业成就”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各乡镇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承担活动的具体指导职责。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建‘四好’班子、比创业成就”活动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肃认真地对待这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投入足够的领导精力。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