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发掘、整理、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与数据库,积极申报市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六)积极培育多元化文化市场主体,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鼓励、引导国有文化事业单位面向市场、增强活力、增进效益,在文化产业中发挥主导作用;放宽准入条件,鼓励、支持非公有制资本跨地区、跨行业来万兴业,培育多元文化市场主体;按照“控制总量、抓大限小”的总体要求,引导文化娱乐业向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建立文化产业数据库,营造宽松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万州文化传媒业、文博民俗旅游业、印刷包装业、文化餐饮业、工艺美术业
www.suxue6.com 等产业发展壮大。(七)建立完善文艺创作激励机制,促进文学艺术不断繁荣
加大政府投入扶持力度。健全生产创作机制和成果奖励机制,设立“万州区文学艺术奖”及“万州区五个一工程奖”,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推进文化内容创新。政府主导,社会支持,推进万州文学艺术“五个一批”工程,打造一批在全市有影响、有形象的文艺精品,培育一批反映三峡地域特色、万州深刻变迁的文化品牌,推出一批对三峡文化、移民文化、巴楚文化具有重大传承创新意义的文化成果,推进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文化创作项目,获得一批市级以上文化奖项。
五、工作职责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把文化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镇乡、街道、区级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承担统筹、协调、督查职责。
区委宣传部(含区文明办):牵头做好文化先进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配合开展创建工作。
区文广新局: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做好创建文化先进区的协调工作,对各镇乡、街道和区级机关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服务;承担全区大型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创建活动的情况交流及档案材料搜集、整理工作。
区计委:负责把文化事业发展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支持区图书馆达标工程、巴楚文博苑、区博物馆迁扩建工程、三元街四方井历史文化街区、镇乡多功能文化服务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文化项目建设。
区建委:负责将文化建设项目列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按规划配套完善市政建设中的文化设施及文化活动场所;负责将社区文化活动的场所及设施纳入小区开发的前期规划审批并监督业主实施;新建大型工程涉及文化方面的内容,征求文化部门意见;为公益性的群众文化活动免费提供所辖文化活动设施。
区教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全区性大型创建活动。
区财政局:根据我区财力情况,为创建活动安排适当工作经费;根据政策要求落实相关文化经济政策;多方筹资,使全区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占全区财政支出的1%以上;及时划拨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重大文化活动资金;将图书购置、文物保护、群众文化活动、文艺创作等专项事业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区国土资源局:落实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的优惠政策;会同镇乡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土地整治过程中地下文物保护工作及地面文物保护区域的划定。
区编办:加大对文化系统机构、编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区人事局:强化对文化系统相关人事政策的支持;加大文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将创建工作任务列入各部门、镇乡、街道的岗位目标考核;配合文化部门做好对创建先进文化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表彰奖励的基础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文化经营场所及文物保护单位(点)的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大型创建活动的安保工作。
区工商局:依法履行文化经营户的注册登记管理职责,加大查处无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力度。
区移民局:配合做好移民文化的培育、发掘、打造工作;积极争取政策,加大对移民搬迁文化单位的后期扶持,对移民镇乡 “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配套扶持资金;协助解决淹没线下漏统文物“大佛寺”的文物迁复建资金。
区民政局:将文化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计划,牵头做好文化先进(特色)社区的创建工作。
区体育局:组织开展以健身、健心、健美为主题的文化体育活动。
区对口支援办:配合做好文化系统的招商引资和对口支援工作。
区市政管理局:为公益性的群众文化活动免费提供所辖文化活动设施。
三峡都市报社:开设专栏,加大对创建活动的舆论宣传,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强化舆论引导。
区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加大对创建活动的舆论宣传,及时报道工作动态;负责完成创建重庆市文化先进区县电视专题片的制作。
江南新区:负责辖区内创建活动的开展;配合做好巴楚文博苑建设,确保库区搬迁文物的迁复建工作顺利完成。
镇乡、街道:负责本镇乡、街道创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筹措辖区内文化建设经费,文化站活动经费达到辖区总人口的人平0.4元以上,保障文化(广电)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现本辖区文化设施建设达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加强村级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农村电影放映任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辖区文物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5日前)
开展调查研究,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分解落实责任,提出创建工作措施,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区政府与有关职能部门和镇乡、街道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实施阶段(20xx年3月6日—10月31日)
各有关部门及镇乡、街道根据创建工作任务,组建机构,落实责任,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按照各自职责,营造创建工作氛围,根据目标责任,逐项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沟通创建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并分行业、分阶段动态督查创建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应积极营造氛围,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