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存在问题
(一)个别乡镇还没有将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对辖区矿产企业没有尽到属地监管职责,为支持地方企业生产,完成年度非税收入任务,片面强调生产效益,忽视安全管理属地管理责任;
(二)乡镇集体矿产开发企业非法转包,随意乱开坑口,造成管理混乱,开采无序,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三)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不够畅通,没有及时上报整顿情况和各自辖区出现的新情况。
(四)受矿产品市场价格上涨的利益驱动,承包人只追求开采效益,置法规及职能部门的管理于不顾,采掘施工采取整体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采矿权人没有履行好法人职责,只管收钱,导致矿硐管理失控。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中、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整顿和规范工作实际,下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对开展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回头望”、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和重点矿区的矿产进行资源整合,从总结整顿和规范工作的经验入手,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工作。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项工作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全面到位。主要是开展“三查”工作,组织对全县重点矿区整顿,复查已取缔无证勘查、无证开采和不具备安区、环保条件的矿山企业情况,防止死恢复燃的现象,制定符合旬阳实际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二)加强案件查处工作。我们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在各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一个案件一个工作组负责到底的责任制,保证每个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坚持案件会审制,案件调查组将个案调查报告提交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讨论,作出处罚结论,确保案件查处力度和质量。同时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大案要案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顿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督查。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整顿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通知》要求,为达到“一个矿体只允许一个采矿企业从事生产的目标”,针对我县矿产资源分布及目前开采现状,拟定对南沙沟铅锌矿区、关子沟矿区和非金属矿区的资源等分别进行资源整合。整合工作也实行一个矿区进住一个工作组,不达目标不撤退的办法。县整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采取先停工停产等必要的行政措施,强力推进整合工作。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的汇报》助。欢迎阅读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的汇报。